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10-31
作者:单攀(整理) 11月18日,2021年两院院士增选结果正式揭晓,共有149人当选。其中,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65人,中国工程院增选院士84人。 65人新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平均年龄57.4岁 根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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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此外,公司由于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也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大幅增加。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公司未来产品上市后的商业化进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短期内继续扩大。
创新药物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等过程才能实现最终的产品上市销售。公司尚无商业化销售产品的经验,尚未组建完整的营销团队。现阶段公司规模较小,存在销售团队招募进度不及预期以及入职后短期内流失的风险,从而对药品的商业化推广带来一定不利影响。未来,若公司的销售团队不能紧跟政策动向,把握市场竞争态势,或销售团队的市场推广能力不达预期,未来获准上市的药物未能在医生、患者、医院或医疗领域其他各方取得市场认可,将对公司实现产品商业化并获得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494.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9,523.3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39,792.21万元。
公司2021年度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是一家全球化创新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新药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产品获批上市之前,需要在临床前研究、临床开发、产品生产与控制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公司持续投入大量研发费用导致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不断增加。公司未来几年将存在持续大规模的研发投入,研发费用预计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同时公司未来产品上市后的商业化进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短期内继续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9,074.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8%。公司持续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Urogenital System)肿瘤及重大疾病领域的新药研发,各项新药研发项目稳步推进,优秀人才不断加入,现金流情况良好,核心团队稳定,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是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Urogenital System)肿瘤及重大疾病领域的全球化创新药公司。秉承“改善人类健康,让生命更有尊严”的企业使命,公司立志成为在专注治疗领域集研发、生产和商业化为一体的国际领先制药企业,为中国和全球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
公司坚持以创新技术和产品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内部完善的研发体系、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和全球药物开发经验专长,深入探索药物作用机理,高效率筛选评价候选药物,致力于在专注治疗领域推出全球首创(First-in-Class)药物及存在巨大未被满足治疗需求的创新药物。
同时,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和战略合作,围绕泌尿生殖系统疾病进行产品管线的深度布局。公司高度关注专注领域的技术前沿和治疗发展趋势,洞察并挖掘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前瞻性地进行产品规划和生命周期管理,打造从疾病诊断到治疗的优势产品组合,从而造福更多的中国和全球患者。
APL-1202(商品名唯施可■)是全球第一个(First-in-Class)在抗肿瘤领域进入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的口服、可逆性MetAP2,也是国际上首个进入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的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口服靶向治疗药物,有望填补该治疗领域的市场空白。APL-1202项目于2015年和2018年分别获得国家“十二五”和“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
针对NMIBC治疗领域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公司在中国率先完成了APL-1202用于治疗化疗灌注复发的高危NMIBC的II期临床试验。该试验结果表明,经APL-1202治疗后患者的12个月无复发率为51.3%(95% CI:32.64%-67.10%),显著高于化疗灌注药物的35%无复发率(p=0.017)的历史研究数据;经APL-1202治疗后患者的中位无复发生存期(median Recurrence Free Survival,mRFS)大于15个月,显著长于化疗灌注治疗同一患者人群的6.9个月mRFS历史研究数据;接受APL-1202治疗后,在12个月内无受试者进展为肌层浸润性膀胱癌,即12个月肌层浸润性进展率为0。历史研究数据表明,5%-17%的高危NMIBC患者在膀胱化疗灌注后12个月内会发生肌层浸润。
海克威■(APL-1706)是目前全球唯一获批的辅助膀胱癌诊断或手术的显影剂类药物,通过与蓝光膀胱镜的联合使用可以有效提高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的检出率(尤其是原位癌的检出率),使切除手术更完全,从而降低肿瘤复发率。APL-1706是一种新一代荧光显影剂,其活性成分是5-氨基酮戊酸己酯(HAL)。使用时,医生将APL-1706溶解成缓冲液灌注到患者的膀胱,显影剂在被肿瘤组织高度选择性吸收后,在特定的蓝光照射下,肿瘤病灶会清晰地显示出与正常组织显著不同的红色荧光,从而协助膀胱镜下的诊断和手术切除。
APL-1706由Photocure公司开发,目前已经在全球30多个国家获批上市,其商品名为Hexvix■(在美国上市的商品名为Cysview■)。APL-1706在多年的临床应用中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欧洲泌尿外科协会(EAU)、美国泌尿外科协会(AUA)和英国国家卫生与临床优化研究院(NICE)等推荐的NMIBC指南中均作为膀胱癌诊断的一线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Ⅲ期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APL-1702是集药物和器械为一体的光动力治疗产品,其活性成分是5-氨基酮戊酸己酯(HAL),主要用于治疗包括所有HPV病毒亚型感染所致的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HSIL是一种高级别的宫颈癌前病变,如果同时伴有高危型HPV感染,更容易发展为宫颈癌。由于迄今为止全球尚未有非手术治疗产品上市,APL-1702有望给患者提供全新的治疗选择,让部分患者免除手术治疗的痛苦和副作用,特别是消除手术治疗对育龄妇女患者生育功能的影响。截止本报告披露日,APL-1702的国际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已获得中国、匈牙利、乌克兰、德国、斯洛伐克、捷克、荷兰、波兰等国家药监机构的批准,并积极在中国和欧洲招募受试者。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主要从事新药研发业务,尚未开展相关新药的正式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充分利用自有核心技术平台,在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其他重大疾病领域,深度布局自己的产品管线。
公司已经构筑了完整的新药研发体系,包括药物发现及机制研究、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中国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和法规与注册申报等。公司建立了三大核心技术平台,并成功自主研发了APL-1202、APL-1501、APL-1401等处于临床或临床前开发阶段的创新药产品。出于资源调配、监管要求等因素考虑,在具体实施时,公司会将部分非核心工作外包于第三方服务公司,包括临床前的部分药理药效及毒理试验、临床试验以及相关的受试者招募、SMO服务等。
此外,公司依靠敏锐的前瞻性产品评价能力和高效的商务拓展策略,与国外药企就优质产品进行合作开发,依托在中国境内强大的技术转移和临床开发能力,以最优化路径将产品推向中国市场。
公司属于新药研发公司,产品均处于临床前研发或临床开发阶段。报告期内,采购内容主要为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实验器材、物料、服务及知识产权相关支出等。公司建立了供应商信息库,规定供应商的评估准入规则、年度考核标准等,并为供应商建立档案,定期更新,确保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的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在采购时,由需求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适当审批后,由采购部门审核后实施采购。公司原则上采取询比价、招标等方式对多家供应商进行比较,在综合考虑服务产品质量、报价、服务方案等因素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公司产品均处于临床前研发或临床试验阶段,尚未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待取得新药上市许可后,公司拟采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模式委托有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同时,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建设自有生产基地,待生产基地完成立项、环评及建设等一系列手续后,逐步进行自产。对于临床试验用药,公司主要采用外购或委托生产方式取得。
公司的战略目标是以患者为中心,专注于泌尿生殖领域,提供涵盖筛查、检测、诊断、治疗、随访等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致力于成为泌尿生殖领域的市场领导者。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无产品获批商业化生产和销售,公司的在研产品APL-1202、APL-1702、APL-1706、APLD-2101预计将在未来三年内陆续上市,公司根据在研产品目前的临床开发及上市审评进度,已组建市场营销管理团队,待产品正式商业化销售后,公司将发挥产品临床组合优势,采取合理的价格策略,制定专业化和差异化的学术推广及产品营销策略,持续完善自营团队和销售渠道建设,并大力推动在研产品尽快纳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让更多患者尽早受益,并迅速提高公司产品的销售收入和市场渗透率。
公司是创新驱动的新药研发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1,530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12,988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3.0%。预计到202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6,814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5.3%。
在经济稳步发展和医疗需求增加的共同影响下,我国医药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3,294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14,480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2%。预计到2025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22,873亿元,2020年至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9.6%。
创新药物发现是一个非常复杂和极富挑战的过程,创新药公司需要具备较为完整的研发体系,包括药物发现、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临床试验、法规与注册申报等各个环节。此外,持续的创新还还需要进行机制研究、靶点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药效评估、转化医学研究、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等方面的积累。创新药的研究开发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的复杂系统工程,各国通过不断丰富、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相关知识产权进行保护,保证创新的持续性。
公司坚持以创新技术平台驱动新产品开发,通过深入探索药物的作用机理和建立高效率药物筛选评价体系,打造自有的研发平台和核心技术,以实现高效和差异性的新药发现。经过十余年的积累和实践,公司在长期机制研究、靶点筛选、药物分子设计、药理药效评估、转化医学研究、化学合成工艺及制剂开发等方面逐步积累和建立的专有技术,并构筑了覆盖药物发现及机制研究、临床前开发、药学研究、转化科学研究、中国和全球临床试验、法规与注册申报的完整研发体系,拥有了包括靶向免疫调节正常化(TIMN)技术平台、前药和精准药物递送(PADD)技术平台、基于片段组合的蛋白降解嵌合体(FASTac)在内的核心技术平台。
创新药研发一般投资较大、周期较长、风险较高,但也是全球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因素,对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重大意义。随着国内发布一系列创新药物领域的支持政策,如药品注册分类改革、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优先审评等,这些政策破除了以往新药研发的政策障碍,加速了新药研发的速度,创新药行业步入快速发展期。公司是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重大疾病领域的全球化创新药公司,主要凭借完整的自主研发体系和核心技术平台,公司在泌尿生殖系统疾病领域建立了高度协同的在研产品管线。在泌尿系统疾病领域,公司以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为首个重点市场,以自主研发为主,并通过和全球领先公司的战略合作,构建了覆盖NMIBC诊断、手术、治疗和随访(APL-1706、APL-1202、APLD-2101)的优势产品组合,致力于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最佳的诊疗一体化解决方案。其中APL-1202是全球第一个(First-in-Class)进入抗肿瘤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的口服、可逆性II型甲硫氨酰氨肽酶(MetAP2),也是国际上首个进入关键性/III期临床试验的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NMIBC)口服靶向治疗药物,有望填补该治疗领域的市场空白。在生殖系统疾病领域,公司用于非手术治疗宫颈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的光动力学药物器械组合产品APL-1702已进入国际多中心临床III期研究阶段。目前全球范围内尚无针对NMIBC治疗的口服药物和针对HSIL的非手术治疗产品获批上市,APL-1202和APL-1702均有望成为其所在领域的突破性重磅产品。
公司核心产品APL-1202曾两次获得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的支持。II期临床试验结果表明,APL-1202的疗效显著优于目前的化疗灌注药物且具备良好的安全性。方便的口服给药方式也使得患者免于膀胱灌注治疗的痛苦,有望成为膀胱癌治疗领域的重磅产品。APL-1702是一个集药物和器械为一体的光动力治疗产品,很容易由妇科医生放置于患者宫颈口,并且在治疗结束后能被患者自行取出。APL-1702对所有HPV病毒亚型导致的宫颈癌前病变有显著的清除作用,而且迄今为止,在治疗宫颈癌前病变领域,全球尚未批准过非手术治疗产品。APL-1702有望给患者提供全新的治疗选择,让部分患者免除手术治疗的痛苦和副作用,特别是消除手术治疗对育龄妇女患者未来生育功能的影响。
在老龄化加剧、社会医疗卫生支出增加和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全球医药市场在过去保持着稳定增长,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全球医药市场规模由2016年的11,530亿美元增长至2020年的12,988亿美元,2016年至2020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复合年增长率为3.0%。预计到2025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将达到16,814亿美元,2020年至2025年复合年增长率为5.3%。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大力鼓励药企创新。根据2020年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加快上市注册制度,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物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药品注册申请,申请人可以申请适用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及特别审批程序。在药品研制和注册过程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专业技术机构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沟通交流、优先配置资源、缩短审评时限等政策和技术支持。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优化管理方式促进新药好药加快上市。完善创新药物、创新疫苗、医疗器械等快速审评审批机制,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强调了“临床价值”才是创新药的追求目标,伪创新药物将难以立足,FIC(First-in-Class)/BIC(Best-in-Class)新药已经成为我国医药工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积累到一定程度的自然需求。未来,同质化产品将逐渐失去竞争力,“优质创新精品”必将成为未来创新药的主流,FIC/BIC药物的开发能力将成为创新药企的核心竞争力,新技术、稀缺的技术平台、差异化的治疗领域、创新的给药方式等都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更好的竞争格局,拥有FIC/BIC品种的公司将具备更高的成长性,也将更容易走向国际,具有更宽广的市场空间。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46万元,为海克威■(APL-1706)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作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申报并实现的收益;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3.08%和增长10.88%;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494.93万元,净亏损同比减少。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N KE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PAN KE先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带领公司积极稳健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309,885.72万元,总负债为8,597.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01,288.18万元。2021年度,公司利润总额-23,475.4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3,494.93万元。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保障和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因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PANKE、ZHUANGCHENGFENGJOHN、YIJUNDENG、黄彬、秦扬文、张炳辉需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董事参与表决。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同意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PANKE、ZHUANGCHENGFENGJOHN需回避表决,由其他7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参会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钟毅回避表决,由其他2名监事参与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9,32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虹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7,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147,207,814.0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80,592,185.92元。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3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99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
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募集资金实际结存余额存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尚未置换的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1年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亚虹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亚虹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医药生物-化学制药)审计客户17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张松柏、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雯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志敏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
经审查相关资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结合其在公司2021年审计工作中所表现出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做到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等相关咨询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现在及未来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9,32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2,7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720.7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8,059.2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ZA15998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72.76万元。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9,32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约为29.99%。最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12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下转B72版)
本站 10月22日-24日,2021年中国(长沙)国际装配式建筑与工程技术博览会(简称“筑博会”)将在长沙国际会展中心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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