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我们在行动!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3-26
2月14日,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岳林街道、锦屏街道的推拿场所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拉开我区卫生健康部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专项行动的序幕。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了《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方案》,依据《中医药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诊疗、非法行医行为。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排查,依法查处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医学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非法诊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分为两组,分别由区卫生监督所所长裘容杰和副所长许志刚带队,共监督检查推拿场所21家。主要检查各推拿场所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经营场所是否以中医药“预防”“保健”等为名违法宣传疗效,是否存在非法使用医疗器械、开展非法诊疗等行为。
检查中发现,有2家店铺涉嫌开展非法中医诊疗行为,有1家店铺涉嫌非法使用灌肠机器,区卫生监督所已立案调查。还有一些经营场所张贴“预防”“保健”条幅,存在涉嫌非法宣传疗效、假借医学理论夸大调理效果等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已当场责令其立刻整改。
之后,区卫生健康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增强监督检查频率,扩大检查覆盖率。如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产品体验店、保健中心等类店铺;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等场所;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此次整治专项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六月底。
一方面,要认识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是指运用养生保健的理念、方法和技术,开展保养身心、预防疾病、改善体质、增进健康等服务的非医疗性质的服务机构;此类机构不得从事医疗和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活动,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危险性的技术方法。
另一方面,要认识到从事中医诊疗的中医师是指能够熟练运用中医(民族医)理念、方法和技术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服务的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无资格从业人员从事任何中医诊疗都是非法的,且无法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大家在选择推拿机构时,多一份谨慎,少一份随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