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员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3-10
妇幼保健员是指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人员。主要从事预防和控制妇女、儿童常见传染性疾病。预防和控制妇女、儿童常见传染性疾病是指艾滋病、梅毒、乙肝、麻风病、结核病等,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一类传染病。
其中艾滋病病毒主要通过母婴传播,而梅毒属于可以经血液传染的传染病,因此,妇幼保健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管理农村0-6岁儿童疫苗接种工作是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妇幼保健机构从事妇幼保健院业务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差旅工作;在农村地区从事孕产妇及其家庭成员疾病预防和保健是一项系统性工作。
妇幼保健员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在编制总量内确定具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市(地)级妇幼保健院(所)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15%。对县级妇幼保健院(所)的主要业务管理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聘用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妇女、儿童常见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等业务管理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从事防治妇、儿童常见传染病预防和管理等业务管理的人员一般不超过编制总数的15%或最高不超过30%。
对县(市)级妇幼保健院(所)及其重要科室医生实行定额补助:孕产妇及孕妇家庭成员患病治疗时,根据病情所需支付的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予以补助。除上述补助外,市(地)县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对因病参加工作,取得初级保健师及助理医师等执业资格并参加中级岗培训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每人每月最高可获得300元的奖励。
目前妇幼保健员的岗位等级有初级医师)、高级技师)三个级别。初级保健员侧重于产前保健和产后护理,要求在产科工作6个月以上;中级保健员侧重于孕产妇的治疗教育和产后康复,要求在产后6个月内接受培训。
为适应社会需求,国家对妇幼保健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也作了相应调整和规范。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要求:包括临床类岗位在内的4个大类的专业技术职务类别共包含七级,分别为一级、二级、和四级。目前我国妇幼保健员主要实行两种人才培养模式:“一是以证书为主要评价标准”的复合型人才模式;“二是以高级职称为导向”的实用型人才模式。
考核内容为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具体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知识背景,妇幼保健业务知识;知识结构:包括综合知识,基本技能,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知识运用:包括基本技能的应用,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应用情况,相关知识与应用情况等。
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平时考核业务能力,以文字材料形式进行考核。答辩主要考核现场提问和答辩环节。答辩由考官以 PPT的形式进行,考生自评。答辩分为书面答辩和现场答辩两种形式。书面答辩以20分为满分;现场答辩以10分为满分。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