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妇幼保健院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2-24
根据原北京市卫生局《转发市编办关于成立北京妇幼保健院的函的通知》京卫人字【2001】92号文件的要求,遵照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北京妇幼保健院的函》(京编办事【2001】44号)文件精神,组建北京妇幼保健院,同时加挂北京市计划生育技术研究指导所、北京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牌子。北京妇幼保健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60人。
北京妇幼保健院的主要职责:依照《母婴保健法》开展婚前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优生优育及生育调节技术等保健服务工作;开展与妇幼保健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妇幼保健信息资料;开展有关妇幼保健教育活动;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北京妇幼保健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60人,实际160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员、聘用制司法、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北京妇幼保健院以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围绕十四五规划目标,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协同机制,深入推进妇幼健康体系融合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拓展服务内涵,提升服务能力,推广智慧妇幼,实现妇女儿童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增强妇女儿童服务获得感。
1、依法管理,完善全市妇幼健康体系建设。在政策支撑、体系建设、队伍建设、基层网底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人员实操能力上不断完善和提升。
(1)承担全市孕产期保健、出生缺陷防控、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等各项技术管理。围绕两大重要健康指标,孕产妇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发生率的控制开展各项工作。以保障全市母婴健康为中心,以临床、保健相结合为特色,以提高全市围产保健整体水平为目标,通过不断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推动我市围产保健工作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2)负责全市儿童死亡控制,0-6岁儿童保健管理、残疾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群体管理和个体诊疗工作,承担全市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保健相关技术的业务指导,负责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和技术常规;负责儿童保健相关的科学研究和专项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促进儿童保健专科发展,提升基层儿童保健服务与管理能力。
(3)负责北京市妇女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及企事业单位女职工保健管理工作,承担北京市妇女常见疾病、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组织管理及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负责搭建全市青少年、更年期保健管理与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模式。负责依法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全市妇女病普查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技术标准与管理办法的制定及实施;通过培训、考核、质量控制工作,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专业队伍,更好的为北京市青少年及广大妇女的健康服务。
(4)承担全市妇幼保健统计管理、专项监测及信息化建设任务,推进“北京市妇幼健康科学数据平台”建设,推广“互联网+妇幼健康”公共服务。开展新筛和耳聋基因系统定级备案工作,保障两个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的运行;组织开展北京妇幼信息系统硬件入云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申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手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存档资料的电子化工作;开展妇幼健康数据仓库的建设和利用,获取不同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匹配的方法。
(5)负责北京市妇女儿童健康教育管理工作,通过培训、考核、质量控制,规范我市妇幼健康教育系统管理,提高健康教育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使之运作流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打造健康教育的专业队伍,保护广大孕产妇和新生儿、婴幼儿的生命和健康,降低母婴死亡率,从而更好的为北京市妇女儿童的健康服务。
1.财政拨款5,775.7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616.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部分项目按预算管理要求正在履行财政事前评估和评审程序,待评估评审结束后,根据结果由财政部门再进行安排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840.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5,743.70万元,减少87.24%,主要原因:一是落实市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相应压减支出规模;三是2021年部分项目按预算管理要求正在履行财政事前评估和评审程序,待评估评审结束后,根据结果由财政部门再进行安排预算。
项目支出方向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其中:教育支出36.46万元,用于全市妇幼保健管理相关培训支出;卫生健康支出688.90万元,用于全市妇幼保健管理工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数0.3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妇幼保健管理及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8.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预算数8.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61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4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48万元,其他1.13万元。
2021年北京妇幼保健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7.69万元。
2021年,北京妇幼保健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个,占全部预算项目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35.36万元,占本部门年初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截至2020年底,北京妇幼保健院共有车辆4台,82.5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285.0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9台(套)、6,313.38万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11.北京妇幼保健院2021年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 经费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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