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里加伟哥挣了20元获刑六个月罚金2千元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4-20
老王在河南省渑池县开了一家保健品商店,曾经因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打击处罚,可是他仍然利欲熏心,不知悔改。
2021年10月中旬,老王使用本人的支付宝账号以每盒25元的价格在网上购买“虫草鹿鞭王”性保健品6盒,以每盒26元的价格购买“虫草鹿鞭王”性保健品4盒,后以每盒35的价格卖出2盒,共获利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老王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性保健品,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据刑法第144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规定处罚。
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
西地那非是一种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处方药,被列入《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食用含西地那非的保健食品可能引发不良反应,包括头晕、恶心、消化不良、血压下降、视觉异常,并有可能造成心源性猝死。
维护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切不可为一己之私,突破法律底线违法犯罪。广大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提高对有毒、有害食品的认识,增强鉴别能力,国家食药总局多次发布通告,强调我国从未批准注册过具有“改善男性性功能”的保健食品,凡有保健食品宣传“改善男性性功能”的均属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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