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成人用品”店无证售假药 被判刑一年半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09-19
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涌浩 通讯员/钟喜源)昨日记者从惠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一名曾在惠城区龙丰开设成人保健品店并无证销售假药的男子陈某纵因犯销售假药罪(未遂),被惠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罚款5000元。
经审理查明,陈某纵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于2011年3月在惠州市惠城区龙丰科肚花园水街私自开设了“康寿堂成人保健品店”,多次从没有相关牌证的人员手中购进两种盐酸曲马多片,以及先锋霉素胶囊、鹦鹉牌特效牙痛灵、特效风湿骨刺丹、先锋霉素6号、风湿骨痛灵、太和洞久咳丸、抗毒消炎丸、蚬壳胃散、德国强力消石素、特效追风透骨丸、黄道益活络油、脑活素、速效坐骨神经痛丸、乌鸡白凤丸、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牙痛灵等17种进口药品准备进行销售。经鉴定,上述进口药品均无注册证,为假药。今年4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等6部门,依法取缔了该保健品店,并将陈某纵抓获归案,缴获上述药品一批,涉案货值约1.3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陈某纵销售假药,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以销售假药罪(未遂)对其依法判刑。
据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被告人陈某纵销售的假药中包含曲马多和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等不能滥用的处方药,其中曲马多是二类精神药品,含磷酸可待因的复方口服溶液是治疗咳嗽的一种处方药,均要凭处方购买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若使用不当会导致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为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5年将打击药店无处方滥售“曲马多”、“含磷酸可待因复方制剂”违法行为列为药品监管的重点,一经查实从重查处,涉及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门追究刑事责任,以营造公平、有序、安全的市场环境,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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