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非法性保健品 老夫妇双双获刑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07-05
因为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俗称“伟哥”)等有毒、有害的原料的性保健品,63岁的鲍某和59岁的李某夫妇站到了被告席上。12月21日下午,县法院对这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做出一审宣判,夫妇俩均获刑。
2014年开始,鲍某、李某夫妇在瓯北街道经营一家用品店,并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强力伟哥”、“超能伟哥”等性保健食品,后予以销售。
2015年10月26日,相关部门在鲍某、李某的店内查获“强力伟哥”、“超能伟哥”等各类性保健食品共617粒,其中,“强力伟哥”220粒。经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该“强力伟哥”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鲍某、李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做出判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同时禁止鲍某、李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据法官介绍,今年以来,县法院共受理26起非法销售性保健品的案件并依法做出判决,所涉及的性保健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等有毒、有害的原料。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药品可能会导致心梗、心脏休克甚至猝死,按照相关法律,性保健品属于保健食品,不得添加“西地那非”等药物成分,一旦添加则属于有毒有害食品。通讯员 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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