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与现实:可能是史上最全“中国非法医美”解析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12-20
小丽21岁,今年大三,正准备找工作。她身材苗条,五官也不错,只是对自己的短下巴一直不满意。为了让自己更好看、找到更好的工作,小丽通过朋友介绍,得知打玻尿酸能延长下巴。
四个月后的一天,小丽的下巴突然开始溃烂,伤口处长出增生组织。她赶紧去找给她打玻尿酸的“美容专家”曾医生,但联系不上。
小丽立即前往北京权威美容医院寻求帮助,医生告诉她:经过检测,她下巴里注射的是“生长因子”,这种物质不应该打进,现在要解决的话,除了切除也没有更好办法。
事后小丽才知道,她去的美容机构并不具备注射美容资质,给她注射的“曾医生”也并不是美容医生,打进她下巴里的也不是玻尿酸,而是不知名的生长因子。
一句话概括:合法医美=合法医美机构+合法医美医生+合法医美药械。机构、医生、药械必须同时合法。
2002年5月1日,由中国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19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份“卫生部第19号令”定义了合法的医疗美容、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主诊医生。
1、医疗美容的官方定义: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举例,因为玻尿酸、水光针、光电美容设备都是“医疗器械”,所以这些被消费者定义为“微整形”的服务,其实也是医疗美容。
以最常见的“医疗美容门诊部”为例,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应该达到的最基本条件是:
(3)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至少有1名从事美容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和1名从事皮肤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手术床2台和相应的成套美容外科手术器械、离子喷雾器、多功能美容仪、皮肤磨削机、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吸引器、电冰箱、双极电凝器、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设备。
(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挺而走险;如果有200%的利润,资本家们会藐视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那么资本家们便会践踏世间的一切!”
1、非法上游:走私或仿造药械。包括:光电美容设备、玻尿酸、肉毒素、胶原蛋白、水光针、美白针、童颜针等。
2、非法医美机构:不同时满足“合法医美机构+合法医生+合法医美药械”三个条件而开展医务的机构。
此外,有“合法医美机构+合法医美医生”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偷偷使用非法医美药械;还有“合法医美医生+合法医美药械”在酒店、写字楼等非法医疗场所进行医美活动。
值得警惕的是,这些机构颁发的证书是自己印刷和制作的,证书上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跟国家认证学历(教育部网站可查)毫无可比性。
常见的是“毕业于”非法医美培训的人(他们不是医生),以及少量从未有过医美工作经历的医生(他们是医生,但却是儿科医生、妇产科医生等)。
值得警惕的是,不是医生的人会用尽一切办法把自己伪造成医生(如用假证件、假证书、穿白大褂)。合法注册的医生可以在中国卫计委官网查询,网址是
一个人先去报名参加“某某微整形15天速成班”,再在写字楼里租一个小房间,买一张美容床和几根椅子,通过非法上游购入假冒玻尿酸、肉毒素、光电美容设备等,就能开展非法医美业务。
营销方面,一般先让身边亲朋好友来做,再通过朋友圈不停发对比照(盗用正规医美的案例图)吸引客户。
因为外科整形手术很难速成(但今年也开始出现所谓“双眼皮、抽脂、线雕速成班”,令人细思极恐),所以非法医美以微整形和光电美容为主。
坊间有种说法,中国医美市场每年消耗的玻尿酸和肉毒素, 走私或仿造的占比高达50-70%。换句线人遇到非法医美。
3、对医美了解,但贪效果的人:例如溶脂针、人胎素等目前在中国是非法项目,但为了效果去非法医美机构做。
5、对正规医美不满意的人:医美行业需要向客户提供优秀的“效果+服务”。事实上,的确有些合法医美的“服务”比不上非法医美。
第5类客户的存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不能因为你是合法医美,就要求客户只能选“更差服务”。这件事上,合法医美要深刻反思、积极应对。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开篇就提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网信办、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海关”。
走私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一个国家的执法资源是有限的,而需要打击的走私品类却非常多,涉及到执法资源分配。虽然医美行业的走私药械会给客户造成精神和肉体伤害,但是成品油、动植物、疫苗、武器的走私给国家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从全局角度看,反而无法给医美行业分配太多执法资源,这样间接增加了打击非法医美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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