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调查|“黑医美”屡禁不止!互联网医美平台为何成超范围、违规经营重灾区?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11-20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非法开展医美项目的机构占行业高达88%,在这12%的合法机构里,依然存在超过15%的超范围经营现象。医美非法从业者超过十万,而合法医师仅占行业28%。《2019~2025年中国医疗整形行业发展现状分析报告》指出,“黑诊所”手术量是正规机构的2.5倍。
实际上,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线下非正规的 “诊所”、生活美容“作坊”,也在近年来医美迅猛发展的大潮中,摇身一变成了各大互联网平台以及医美垂直平台上名正言顺的“医美机构”,虽然各平台也都表示在积极打击“黑医美”,提出行业自律,但事实是,一些非正规机构依旧在各大平台进行违规经营。
如去年被曝光大量丑闻后,某互联网医美平台在当年8月联合医美上游品牌、医美机构、医师协会发起成立医美行业“自律公约”,但今年据21世纪经济报道“爆料通”平台显示,该平台仍旧有机构违规经营投诉。记者在该平台app上检索也发现,医美机构超范围经营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此前被曝光违规的机构还是继续违规经营,同时还有包括国家并未批准上市的产品,一些机构也在该平台上进行销售,如“溶脂针”“熊猫针”等。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之所以上述痼疾常在,因其背后高增长的利润,医美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资本逐利和盲目扩张的发展弊端。一些医疗机构脱离医疗本质而追求商业利益的迹象明显,引发了诸多行业乱象。
而对于上述违规现象,浙江鑫目律师事务所章李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若平台尽到了审查等注意义务,如医美机构通过欺诈等方式让平台误以为其广告形式合法合规,一般是不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若因医美违规广告行为引发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等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如互联网平台)、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没有尽到相应广告审查等注意义务,存在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至第七十二条等规定情形的,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研究中心主任肖苒建议,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取缔非法的医美从业人员,严厉打击各类无证医美从业行为和非法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多渠道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案例,倡导消费者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和正规医生接受医疗美容服务,保障医美市场秩序的安全稳定。
随着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美丽时尚经济盛行,也伴随着巨大的市场机遇,在此背景下,诸多医美机构应运而生,但行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也带来了各种乱象。
截至2021年2月24日,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医美整体的投诉为3631件,而与吸脂、瘦身、瘦脸相关的投诉就有557件,占15%左右。当前医美行业“黑机构”“黑医生”的现象是导致大量投诉的一个重要原因。艾瑞咨询指出,中国合法合规开展医美项目的机构仅占行业12%,在这12%的合法机构里,依然存在超过15%的超范围经营现象。
在不久前的一次行业闭门会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与消费者产生医疗美容纠纷的原因主要四点:1.个别医疗美容机构以盈利为目的,极力鼓动消费者做医疗美容手术,但存在着虚假广告,术后美容效果,并没有达到所宣传的;2.技术的问题导致美容手术失败,甚至出现一些恶性事件;3.部分机构、个别医生为了额外的经济收入,极力向前来美容的人推荐所谓的药物或者化妆品,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4.由于部分医疗美容机构由于资质、技术不达标,或者因为资金断裂或者经营的原因跑路、倒闭,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失,既有经营不利的问题,也有机构不诚信经营的问题。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实务中,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一般是指其诊疗行为超出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登记的诊疗范围。
卫生部门认为属于超范围执业的几种特别情形有:未取得科诊疗科目开展全身的,属于诊疗科目超出登记范围;仅登记“全科医疗科”,却设置了外科、妇产科、口腔科等诊疗科目的,属于超范围执业;仅登记为“美容中医科”的医疗美容机构开展手术,应认定为超范围执业。
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通知显示,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不同资质的机构对应不同的手术权限,可开展一级项目的机构为:(1)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一级综合医院和门诊部(2)设有医疗美容科的诊所;可开展一级、二级项目的机构为:(1)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二级综合医院。(2)设有科及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门诊部;可开展一级、二级、项目的机构为:美容医院;可开展一级、二级、、四级项目的机构为:(1)整形外科医院。(2)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综合医院。
近日,有消费者通过21世纪经济报道“爆料通”平台投诉某互联网医美平台存在不少超范围、违规经营的医疗美容机构,涉及多地多家机构,如北京颂仪医疗美容仅有1级手术权限,上架全身吸脂(未标注剂量)、驼峰鼻矫正、宽鼻矫正; 禾美嘉医疗美容仅有1级手术权限,上架全身吸脂,且未标注剂量; 岩之畔洛神(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仅有1级手术权限,上架了2级隆胸手术;成都医大医院仅有1级有数权限,上架了2级手术项目“复合隆胸”;广州康华清医学美容仅有1级手术权限,上架二拉皮手术提升项目,同时无科但使用全麻;深圳宝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无科,不仅使用了全麻,且手术等级超规,实际只有一级手术权限上架了二级宽鼻矫正项目;深圳妍熙整形医疗美容上架全身吸脂未标注剂量;南京安安医疗美容,手术等级超规,实际只有1级手术权限,但上架2级手术修复。
针对上述投诉信息,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该平台app上对相关机构检索发现,其确实超越机构资质和手术权限执业,并且还有多家机构违规经营国家药监局未批准的产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该互联网医美平台上搜索到一家名叫“北京岩之畔洛神(北京)医疗美容”的机构。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查询之后,发现其登记名为岩之畔洛神(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属于“设有医疗美容科的门诊部”。按照规定该机构仅有一级手术权限,但是却在该平台app里上架了属于二级项目的隆胸手术,属于违规运营。
上述机构并非孤例。该平台app上名为成都医大医院的机构,登记名为“成都医大医院”,且在级别一项被定级为一级,即仅有一级手术权限。但是记者翻看项目页面发现,该机构上架了属于二级项目的“复合隆胸”手术,属于违规运营。
又如广州康华清医学美容等登记名为“康华清医疗美容门诊部”,属于“设有医疗美容科的门诊部”,按照规定仅有一级手术权限,但是却上架属于二项目的拉皮手术提升,同时该机构的诊疗科目中并无科,拉皮手术方式却使用了全身,属于违规运营。
南京安安医疗美容机构与之情况相似。经过查询,该机构登记名为南京秦淮安安医疗美容诊所,属于设有医疗美容科的诊所,按照规定仅有一级手术权限。但是该诊所上架了属于二级项目的丰胸手术,并且在诊疗科目中无科的情况下使用全身,属于违规运营。
除了上述互联网医美平台上超范围运营、违规运营外,平台的用户评价也让消费者质疑其评分标准。如平台根据用户评价算出来的综合评分。前文提到的北京颂仪医疗美容和禾美嘉医疗美容两家机构,好评率同样是94%,综合评分却有3.7和5.0之差。而以上提到的违规运营医美机构中,仅有北京颂仪医疗美容综合评分较低,其他都有4.5、4.8甚至5.0之高。
又如北京彤美医疗美容综合评分4.2,北京知音医疗美容4.5,北京画美医院更是高达4.8。然而记者发现,评论区中充斥着大量消费者的负面评价,以次充好、低价陷阱、欺诈套路等字眼不断出现,消费者的愤怒跃然屏幕之上。
事实上,上述互联网医美平台违规运营的事件不仅屡见不鲜,而且屡禁不止。上文提到如北京颂仪医疗美容、禾美嘉医疗美容、岩之畔洛神(北京)医疗美容门诊部、广州康华清医学美容等,还有“黑医疗器械”,如高仿热玛吉、水光针、溶脂针等都曾经在去年被媒体点名。
彼时,该医美平台还联合医美上游品牌、医美机构、医师协会发起成立医美行业“自律公约”。平台也表态对医美商户有一套严格的流程审核。该平台相关负责人曾公开表示,“‘轻医美’业务,在商户资质审核方面设置了严格的准入门槛。其中,合作商户必须具备的基础资质包括《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针对商户在平台发布的医师信息,进行相应的《医师执业证书》审核;针对提供药品及医疗器械货品和服务的团单合作商家,进行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药品注册证》审核;针对具有推广类产品合作商家进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审核。”
一位负责某医美平台医美机构资质审核的法务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互联网医美平台对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基本都是按照上述内容进行,包括阿里本地生活、新氧、更美等。
尽管有一套严格的审核门槛,但是在具体实施层面,则存在严重问题。类似于入驻机构证照与实际经营名称不符、超范围经营医美项目、违规运营医美项目、隐瞒信息诱导用户进行医美等问题,平台在这些方面监管的缺失却可以让这些机构继续“逍遥法外”。
半年过去了,又是一年3.15之际,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回访发现,该互联网医美平台乱象依旧没有改变。如此前曝光的北京颂仪医疗美容超范围运营,该机构目前仍跟此前一样超范围运营。
如2009年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已明确通知,医疗美容项目实行分级管理。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对于不同资质的机构也有严格的要求。由于一级、二级、项目都包括脂肪抽吸术,只是有吸脂量1000ml、1000ml吸脂量≤2000ml和2000ml≤吸脂量<5000ml的不同要求。上述互联网医美平台上一些别有用心的黑医美机构也正是利用这一点钻空子,超出手术权限进行手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该平台上搜索 “北京颂仪医疗美容”显示,该机构上架全身吸脂项目,标题未标注剂量,但在商品详情页标注了“全身吸脂阀值1000单位”,事实上又非如此。记者在与客服的沟通中发现,实际操作中,机构完全不顾相关规定,超出手术权限进行吸脂手术,想抽多少就抽多少。
通过“未注明剂量”来掩盖超权限执业的事实,是该平台上黑医美机构常用的手段。名叫“深圳妍熙整形医疗美容”的机构,经过查询,该美容诊所属于可开展一级项目的机构,也就是说只能做吸脂量<1000ml的脂肪抽吸术实际只有二级手术权限,也就是说只能做吸脂量<2000ml的脂肪抽吸术,但是吸脂项目的抽脂量却是“看个人脂肪情况”,言下之意是脂肪情况符合了就都可以。
目前没有得到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溶脂针”依旧在该平台app上热销,消费者可以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等多个城市很轻易地检索到,且都注有“广告”的字眼。
以北京地区为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该平台app上搜索“溶脂针”关键词,依旧有不少相关链接弹出。记者发现,尽管在平台搜索界面,相关项目标题最前方是【溶脂针】,点进具体链接中却发现标题中没有了“溶脂针”的字眼,而是改为了激光溶脂和射频溶脂者两个合法合规的项目。
但是这其中仍然藏有猫腻。在与多个机构客服沟通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事实上,大量的机构依旧可以做溶脂针。而少数机构意识到溶脂针没有安全认证,在记者询问为什么我搜的关键词是溶脂针,点进去却是激光溶脂的问题后,客服给出的回复是“平台链接自动带的”“会和运营团队反馈一下”。其他医美热门地区上海、深圳等地情况也同样如此。
“熊猫针”在我国同样未获得审批,但是在该互联网医美平台app上能很轻易地检索到这一项目,遍布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多个医美热门城市。
对于上述医美平台上的机构违规情况,章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称,医美机构入驻平台可以认定为广告行为,应该受《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所管理。根据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等规定,医疗类广告发布前应当经过当地相关行政部门审批。同时广告发布者应当审查广告主《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后方可发布广告。
“如果平台尽到了审查等注意义务,如医美机构通过欺诈等方式让平台误以为其广告形式合法合规,就行为而言,一般是不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但是由于医美行为关系到人身生命健康,如果因医美违规广告行为引发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等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平台没有尽到相应广告审查等注意义务,存在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七十二条等情形的,需要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章李表示。
根据安信证券研报,我国中游医疗美容机构的毛利率在50%-70%之间,行业分析认为,这已经属于暴利行业。
医美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资本逐利和盲目扩张的发展弊端。一些医疗机构脱离医疗本质而追求商业利益的迹象明显,引发了包括上述现象在内的诸多行业乱象。
此前长沙一家医美机构营销人员曾对媒体爆料:为了进一步扩大“吸金”能力,互联网医美平台对机构、医师审查“宽松”,对前置展示位收取高额费用,帮机构虚假刷单刷评论,甚至过滤掉用户对合作商家的投诉曝光。
这些医美机构往往都具有正规资质,可以轻松通过平台资质审核。而一旦通过审核,平台就不会过问后续的日常运营,于是医美机构也就有了“活动空间”。
比如仅拥有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资质的机构,对消费者推销丰胸、隆鼻等手术项目,一般消费者在看到资格证书后不会深究具体的执业范围,而恰恰这就容易发生事故和纠纷。
之所以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原因,杨晓军分析指出,因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参差不齐,相关医疗美容机构服务管理存在问题,投诉中很多消费者都提到了医疗美容片面追求高效率,对消费者手术的体验、术后的结果不重视;其次,医疗美容医师的技术水平及行业监管力度上参差不齐。此外,法律制度建立上的参差不齐。2020年4月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对于医疗美容行业提了进一步的要求。但是在实际案例中,法院根据实情,依照医疗事故处理的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给出判定,但实际上关于医疗纠纷、美容纠纷,应该适用于哪部法律是存在争议的。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李晓安、李超在《医美新经济发展痛点与监管创新》一文中指出,行业信息不对称,科技创新与虚假宣传相生相伴。医疗机构、消费者与监管机构在医疗水平、从业资质、诊疗方案等领域信息失衡,导致各方在风险评估与预防、责任界定与承担、服务性价比等领域沟通不畅,从而大幅提高交易成本。
针对医美行业的“三非”乱象,即非医疗美容场所从事医疗美容治疗、非正规培训的非专业医师、以及非合格的医疗美容产品,国家多个部门进行治理,相继出台《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5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20〕4号)。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表示,医美的快速发展需要遵守行业规范的同时,也要保持秩序和调整社会关系,加强行业自身管理,让行业自身能够健康发展。在遵从法律法规下出现的各种创新、有益的发展,都是法律所保护的。充分发挥医美第三方平台及行业组织的作用是当务之急,也是非常必要。
在今年全国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研究中心主任肖苒建议,首先要建立规范的医美人才培训体系和专科医师制度。医美产业的发展导致对相关专业医生的需求大增,从业队伍中非正规医生数量远远大于正规医生,这些医生没有经过严格的专科培训,专业技能参差不齐,极易发生医疗事故,给人民群众带来危害。要规范医美人才培训体系,取消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制度,加大相关专业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力度,尽快实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制定医美继续医学教育相关政策。通过建立完整的医学专业学历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最终达到提升从业人员诊疗能力的目标。
其次,要加强民营医院医生的系统化专业培训 。在医美行业,民营机构占领整个市场份额的近80%,很多医生都是通过参加各种会议和培训班学习交流医美技术,没有经过严格的系统培训。要建立医美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的合作机制,使民营机构有资质的医师可以获得接受专业培训的途径,有助于加强民营医院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技能,推动医美行业健康发展。
再次,取消医美咨询师,规范医务助理。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取缔非法的医美从业人员,严厉打击各类无证医美从业行为和非法培训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多渠道定期公布违法违规案例,倡导消费者选择正规美容医疗机构和正规医生接受医疗美容服务,保障医美市场秩序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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