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整形
因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济南曹博士美容整形医院被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09-28
济卫传罚〔2022〕0067号显示,济南曹博士美容整形医院有限公司未使用专用包装物盛装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设施未定期清洁消毒,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三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二一)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22年8月1日予以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元。
济南曹博士美容整形医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曹洪华,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城9号楼4楼,经营范围包括内科/外科;整形外科专业/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Tags: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