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击非法医美网上游医专家资质擅长项目都须有证明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09-14
从去年开始,自国家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十条”实施以来,各级主管部门各种检查和处罚一波紧似一波。特别是对于容貌焦虑和违规及虚假宣传更是打击重点。
近日,深圳就有多家医美机构被执法人员查出专家宣传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医美机构老板表示,因为自己店内张贴了对于医生的宣传信息中带有“擅长双眼皮和鼻综合”类似的文字,被执法人人员要求,拿出相关证明,来证明所宣传信息的真实性,否则就要按虚假宣宣传予以处罚。
5月7日,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一家医疗美容机构杜撰医生信息的虚假宣传行为等进行严厉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罚款20万元。
同样的检查与处罚,在全国其他城市也在进行中。近日,江西吉安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在辖区范围内突击检查了多家医疗美容机构。
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吉安市人民广场南路的一家美容诊所进行突击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凝胶”的药盒上标有“2~10℃贮存,不得冷冻”的字样。眼下,吉安最高气温将近30℃,但这类医疗器械却被直接存放在常温的储藏柜中。诊所工作人员称,进货时卖家没有做贮存条件提醒。
经查,这家美容诊所自2018年底开始营业,主打美容外科,内含割双眼皮、打瘦脸针、水光针等微整形项目。经过检查,这家美容诊所存在未按要求贮存医疗器械、入库单填写不规范、药物入库台账不完善、存储过期药品和过期医疗器械等问题,人员专业培训仍需加强。
类似违法违规的医美机构不在少数,位于吉州区城北圆盘附近的一家医疗美容门诊也在此次突击检查中暴露了同样的问题。门诊内产品没有生产日期、有效期和生产地址。
执法人员表示,医美行业乱象丛生,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医美机构还在消费者中制造“容貌焦虑”“身材焦虑”情绪,虚假宣传、过度宣传等问题凸显。
在青原区某医美医疗机构,执法人员发现店内墙壁上的“医美专家团”栏上,集中对医生姓名、荣誉资质、擅长项目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其中的“邹某某”“林某某”既不是店内特约专家,也没有在店里开展过医疗整形服务,且医疗机构负责人不能提供他们荣誉资质、擅长项目的证明资料。
此外,执法人员在店内产品宣传册上还发现微针植发、激光祛斑祛痘等多组消费者使用前后的对比照片。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负责人无法说明宣传内容的真实性,也无法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证明。虚构诊疗前后对比图、一味鼓吹产品或服务疗效,通过使用虚假案例、虚构疗效等方式,对医美效果进行夸大、虚假宣传,对风险、后遗症避而不谈,以此欺瞒、误导消费者。
据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查处办理违法案件12起,通过集中人员、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使用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及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虚假宣传和不公示医疗价格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送门处理。
目前,非法医疗美容的监管的难点在于各种社交媒体上游医的医美行为,存在隐蔽性和不确定性,此类医美机构从业人员,很多不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大多是经过一段时间培训就进行上岗操作,没有掌握专业的医疗美容技术,所以大概率造成医疗事故。
为破解非法医疗美容“顽疾”以及监管难点,市监局执法机构将多部门联动,采用监督与服务并举,通过全链条严厉打击医美行业涉及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但是,对于密度和强度不断加剧的各种合规性检查,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真正的非法医美根本就不在正规的医美机构,打击隐匿性的非法医美行为和假医假药才是执法的重点。另外,关于医生资质的宣传,因为每个医生都会有自己熟悉的领域和术式,客观宣传也并无不妥,希望执法部门,能够客观对待。
还有业内人士认为,某某医生擅长什么,等等信息,在全国各大公立医院的医生办公室门口,或者在科室专家介绍的位置也都有张贴相关内容的宣传。其实这样的做法都是客观宣传,对于医生的介绍,也大多算作是个人基本信息,不应该列为广告执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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