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阳补肾
宣判丨摆摊销售“补肾丸”两男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获刑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3-30
2023年3月28日,东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谢某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一案。
2022年2月至5月间,被告人张某在广西河池市罗城县等地摆摊销售“补肾丸”保健品,并通过微信联系的方式分3次以每颗人民币 1.5元价格向被告人谢某法销售共1400颗的“补肾丸”,获款人民币2000元。
谢某法与张某购买“补肾丸”等假药后,于2022年4月至7月间,先后拿到东兰县、凤山县农贸市场及部分乡镇进行摆摊销售,谢某法非法获利人民币 2000余元。
2022 年 7月4日,谢某法正在凤山县城菜市场摆摊销售“补肾丸”时,被东兰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并依法扣押“补肾丸”等假药一批。
经鉴定,该“补肾丸”检出非法添加物质西地那非,而西地那非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不当服用可能会伤害消化系统、血液和淋巴系统、神经系统等,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被告人张某、谢某法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规定,非法销售含有西地那非的“补肾丸”,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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