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专家推销“补肾妙方”一年骗了987万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11-09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11日讯(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果) 省高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依法惩处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有关情况,并发布五起典型案例。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全省法院共审结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452件1601人,其中316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处刑最重者为无期徒刑。电信网络犯罪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案件有36件,涉案金额最高过亿元。
身体虚需要补肾,“中药世家传人”的补肾方保证疗效,无效退款。打着这样的幌子,谈某某等45人在一年时间里行骗四千多人次,骗取财物987万多元。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25日,谈某某等45人注册成立电子商务公司后,租用办公场地作为窝点。通过公司的内部分工,相互配合,按照预先设定的“销售”程序,利用谈某某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冒充具有专业医学知识的老师、主任、专家等身份,以打电话或微信的方式,按话术剧本的设计内容,对消费者作出关于病情的欺骗性解释、引导。
被害人点击投放的广告链接、添加为微信好友后,会收到伪造的相关医疗执业许可证,嫌疑人谎称自己在广州有正规中医诊所,名下的“补肾方”为男性功能产品,具有中药治疗作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以每套1000-40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补肾方”。一年时间里,共骗被害人4134人次,骗取财物共计987万余元。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谈某某等4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的手段,利用电信网络销售“药物”,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罪。对谈某某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对其他44名被告人判处八年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十万元至五千元。
省高院公布的另一起典型案例揭开了冰山一角。该案中,不仅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被告人获刑,其中一名被告人为拓展业务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同样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成某某利用担任株洲市房产局员工的职务便利,从房产局获取1.9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累计出售公民个人信息2万条次,非法获利约7万元。2013年至2017年期间,周某某利用担任株洲市自来水厂GIS室主任的职务便利,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万多条出售给他人,从中获利约1万余元。罗某某等5名被告人从以上两人或他人处购得公民个人信息后转卖,非法获利约4万元至1万元。刘某某从罗某某等多人处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用于拓展业务,获利14万余元。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成某某等8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告人谢某某在实施部分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处罚。该院对成某某等8名被告人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46000至3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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