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阳补肾
【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丰林县法院远程视频审结一起生产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11-0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近日,丰林县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远程视频公开审理了一起线下生产、线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该案被告人冯某因生产、销售含有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食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
经审理查明,自2019年5月份以来,冯某通过微信购买补肾的中药丸,并在自己家中将中药丸与人参虫草鹿鞭丸混合,包装成6克1个的保健食品“宫廷秘方补肾壮阳丸”,通过微信对外销售。至案发,冯某通过微信向他人销售“宫廷秘方补肾壮阳丸”共获利72580元。经检测,“宫廷秘方补肾壮阳丸”中含有西地那非成分,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悔罪态度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社会良知和诚信风尚的正义底线。在此提醒,广大商家在致富路上必须遵守道德和法律底线,明知食品掺有有毒、有害物质而仍进行销售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消费者也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了解基本食品安全知识,自觉假冒伪劣产品!
原标题:《【能力作风建设年/优化营商环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丰林县法院远程视频审结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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