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赋能乡村振兴需要科学把握五个关键词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0-08-14
北京讯(记者王彩娜)8月25日,国际环保公益组织自然资源保护协会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环境与能源研究院(环能院)举行线上发布会,发布了《建言“十四五”——中国既有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杜明乾
改革赋能乡村振兴需要科学把握五个关键词杜明乾
姜长云
通过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近来经济运行正在呈现逐步回稳态势,经济恢复性增长格局在总体上已部分超出预期。中央反复强调,今年我国要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心将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在此背景下,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面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需求,深化相关改革,推进改革更好地赋能乡村振兴,有利于更好地为乡村振兴积势蓄势谋势,也有利于乡村振兴更好地应对变局、开拓新局、突出实效。笔者认为,推进改革赋能乡村振兴,需要科学把握以下五个关键词。
一是“国家战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都是国家战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乡村振兴战略是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等并列的7大战略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因此,要从国家战略、全局性任务高度准确把握乡村振兴,不能把乡村振兴简单理解为乡村作为地域综合体意义上的振兴,尽管这种振兴至关重要。否则很容易低估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会压缩乡村振兴的选择空间,难以体现城乡融合思想,不利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制度保障。当前城乡之间日益呈现“你中有无、我中有你”格局,农业农村农民发展的许多问题,根子在工业城市市民,局限于“三农”内部往往很难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需要跳出“三农”看“三农”,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中找到化解问题的“良方”。这需要城乡改革协同联动甚至融合渗透,需要微观改革得到中观、宏观改革的呼应协同。
二是“规划引导”。近年来强调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时,都特别强调发挥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要实现这一点,多数地方现实可行的路径是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都市圈是培育区域竞争新优势的空间平台,也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有效载体。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都需要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并在都市圈内做好“中心化提升、网络化发展”的文章,将推进都市圈核心城市集约型紧凑式发展和打造梯级增长节点(中小城市、县城、中心镇和特色小镇)、培育区域城镇体系对广域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结合起来。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释放农业农村活力,也要注意以县城、中心镇、特色小镇等为重点,引导其与都市圈核心城市或中小城市有序分工、特色错位发展和网络协同发展,培育区域城镇体系与广域乡村的融合互补关系。为此需要相关体制机制改革及时跟进。
三是“公平竞争”。按照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要求,完善公平竞争制度,解决城乡企业竞争地位不平等、“三农”权利被边缘化的问题。如隐含对乡村企业的歧视性技术标准、行政许可,甚至不自觉利用行政权力制造市场壁垒。在许多地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从表面上看对城乡企业一视同仁。但具体实施时,农村企业往往“可望不可及”,很难享受支持政策的阳光雨露。甚至当前许多地方实行的部分消费券政策,按其标准,农民和农村企业能够享受其实惠的比例明显低于城市。美国在通过新市场税收减免计划支持低收入社区发展时,最初几年发现农业农村企业很少从中获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后来在完善相关政策时规定必须有20%的资金支持农村低收入社区。通过这种定比支持措施,很快带动对农村低收入地区的投资,增加了其就业和发展机会。我国在完善乡村振兴支持措施时,也可借鉴这种经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需要注意破除妨碍城市产业、企业、人才、要素进入农业农村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坚持公平竞争的前提下,考虑其外部性或公益性,对“三农”发展适度倾斜。
四是“改革实效”。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几年提出的改革思路大多很好,关键是要能落地生根。推进乡村振兴,应该少些口号、多些务实。比如,怎么让1亿多进城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落户、融入城市?这几年政策越来越开放,但关键是怎么解决“政策好、落实难”的问题。这里面涉及到进城农业转移人口的居住问题、子女入学问题、城乡社保对接和相关权益与老市民一体化的问题,需要实实在在的实施机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总方针。要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但是,怎么样让这些“优先”真正落地?在此方面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如近年来涉及农业农村的政策文件都强调优先保障乡村新业态用地,但在面临工业、服务业用地竞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乡村新业态用地往往被迫“让位”,这怎么体现“突出改革实效”,怎么体现“优先保障”?参照国际经验,今后在具备特定条件的地区,能否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允许达到一定条件的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二套房,借此带动城市人口、人才下乡和资金等要素下乡。今后随着农村交通条件、信息联系的改善,在部分地区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口在城市工作、在农村居住。因此,应结合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进一步鼓励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五是“底线思维”。中央深改委第十四次会议强调,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坚决守住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这实际上是一种底线思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禁止破坏农村资源环境等行为,强化“三农”政策的兜底和“保基本”作用。坚持底线思维,也有利于防范乡村振兴推进过程中的风险,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比如,近年发生的非洲猪瘟和今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警示我们,为了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有效供给,应注意培育区域化、本土化、都市圈一体化的农产品供应链,对特大城市、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应分类制定确保鲜活农产品自给率的底线要求,增强安全发展能力。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产业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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