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8大措施并举为母婴安全护航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2-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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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健康】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市民对孕产相关服务的需求迅速增长。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2018年北京市全力加强孕产期保健工作。
一是10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孕产期保健人员理论考核,共有2000余人参加,实现2018年助产新上岗人员全覆盖、参加培训的产科主任、产科骨干及基层医疗机构妇女保健人员全覆盖。
二是11月9日举办全市助产人员技能操作考核,市级操作考核打破以往“优中选优”的考核模式,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16个区的20支助产队伍进行,每个机构抽取4人,分别是1名一线名助产士,所有持有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列入抽取对象。真正实现“广动员、广覆盖”目的。
三是11月21日举办市区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知识竞答,16家医疗机构分两场竞技,就临床常见问题进行现场交流。
北京市孕产妇服务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重视关口前移、落实重心下移、实施多方联动,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规范服务管理、提升专业能力,全力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015年北京市畅通危重孕产妇转会诊体系,建立市级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13家,会诊指定医院10家。各区也建立区级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2018年印发《关于加强妊娠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孕妇妊娠风险分为绿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级别,进一步明确从助产机构到市、区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的转会诊标准。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的孕产妇,建档助产机构密切关注孕产妇健康状况,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区级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建议其在区级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在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尽快转到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要在市危重孕产妇抢救指定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为应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的生育高峰,经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保障政策。从三个渠道增加产科床位1400余张,从五个方面增加助产人员800余名。着力打造两家市级助产培训基地及7家危重孕产妇抢救培训基地。订单式培养助产士,并加强京津冀人才交流。联合市财政、民政、妇儿工委办公室印发通知,优化整合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积极推进一站式便民服务,提高覆盖率。制定印发《北京市孕产妇安全保障攻坚行动方案》,围绕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施联动、绩效管理等18项措施,推进攻坚行动,落实各方责任。
北京市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开展孕产妇风险评估,实施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对高风险孕产妇进行一对一的追访管理,对辖区高危孕产妇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一把手责任,各区召开辖区助产机构工作会议,强调各助产机构一把手责任意识,支持产科发展,实现多科合作。
密切部门协作,建立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处室及市中医局、市医管局等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商保障孕产妇安全方案。提高急救转运效率,建立120/999指挥调度中心及时获取孕产妇信息、动态掌握助产机构分布地理信息及本市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网络信息机制。进一步强化120/999相关从业人员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等专业知识培训。加强血液保障,对助产机构产科临床用血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助产机构产科质量飞行检查,强化多科合作。各区落实卫生计生委、妇幼保健机构、助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院前急救机构及乡镇街道等各方对高危孕产妇服务管理责任。
各助产机构强化孕产妇高危分级管理及妊娠风险评估责任,动态做好妊娠风险预警和评估,做好高危孕产妇信息录入并进行分级管理。按照高危分级标准,规范转诊。成立北京市危重孕产妇救治多学科专家智库。继续孕产期保健人员培养计划、助产士骨干及转岗培训及妇幼保健专科建设予以投入。针对产科救治重点,加强专业培训。在全市助产机构中开展孕期营养门诊建设及生育咨询服务。启动北京市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工作。开展北京市青少年保健综合服务项目,做好生育全程保健 。
加大宣教力度,进一步强化健康宣教。市区联动,多方式、多渠道加强孕产期保健健康教育。以科学备孕为重点,与歌华有线等媒体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母婴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每月确定一个宣传重点,广泛宣传不宜妊娠等孕产期保健知识。指导助产机构加强孕妇学校建设,将妊娠风险教育纳入孕妇学校必修课,并开展新一轮示范孕妇学校创建。
强化依法监督管理,各区结合助产机构管理办法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助产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督导检查,保障助产人员配置,落实产科质量要求。北京市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北京市将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纳入北京市卫生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各区医改任务绩效考核、各区妇幼健康工作考核、市医管局对市属医院绩效考核;纳入对各公立医院院长、妇幼保健院院长考核;北京市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保障孕产妇安全工作纳入对区、街乡政府绩效考核。对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的机构在各级各项推优时实行一票否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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