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上环入户”现象泛滥 妇联称“太敏感”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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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环入户是否挂钩?被卡在环上十五年的肖红,其遭遇经本报曝光后,终于迎来了入户的曙光。在连日的调查中,记者发现,计生部门、居委会、村委会都众口一词——想入户就必须上环,但是说到此举的法理依据,各个部门不是含糊其辞就是直接挂了电话,甚至连妇联和大学教授都以太敏感为由三缄其口。
作为一个个案,肖红的问题是解决了。但是一个又一个浮出水面的陈红、李红、张红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他们告诉记者,他们很疑惑,究竟广东省的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甚至还有激动的读者念起《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要跟记者“理论理论”,到底“首选”该怎么理解。记者无言以对。
使用何种避孕方式,妇女有没有选择的权利?对此,记者曾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无奈的求证过程。结果——无解。
“首选就是要先去上,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就要上。如果可以让你自由选择,(计生条例)就不用写首选了。”社区计生专员如是说。陪肖红从居委会出来后,记者拨打了广州市计生局。广州市计生局很快明确表态,广州入户上环不挂钩。值得玩味的是,《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同样有“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的表述,但是《办法》比《条例》多了“可以”两字。
有“可以”的问题好解决,没有“可以”的是不是就得被选择了?17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广东省计生委负责人的电话。“哦,我在开会,晚点联系。”直到下班前,该负责人的电线日,《不上环,入户仍吃闭门羹》见报,鉴于读者反响强烈,记者再次拨打了该负责人的电话,渴望得到明确的解答。“我在搞展(览),迟点再说。”就像第一天,负责人的电线日上午,电话接通,记者自报家门后,电话即被挂断。为了求证,记者只好退而求其次,联系新闻秘书。被告知“先发采访提纲来看看”。提纲发过去亦再无音信。
制定条例的主管部门不理睬。记者先后找了三个妇女维权方面的法学教授。“这个问题我不方便说什么”。“不太了解,所以也不好表态”。“如果按照法律原意,应当理解为女性有自主选择权。但是《条例》涉及很多实际层面的操作,最终解释权还是归省计生委”。不少专家对此讳莫如深,问题又抛回给了计生部门。
究竟入户是不是必须先上环?直到今天,记者心中的问号仍未有答案,许许多多妇女仍在等有关部门的一个说法。
妇女上环和入户挂钩的报道在佛山坊间持续发酵,短短几天,羊城晚报佛山站就接到了十多个反映自己被强制要求上环的投诉电话。而在网上,网友对此事的不满更是铺天盖地。不少市民反映上环入户是居委会和村委会强制的,佛山市计生局以“按照省里的文件要求”为由称此举不违规。但有律师表示,这完全是一种“土政策”。
佛山南海区黄岐的汪女士因前年剖腹产生了小孩后,身体状况恢复不好,一直没有到医院上环。近日,丈夫汪先生来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想为小孩办理入户,却被告知,由于汪太太没有上环,小孩目前没有办法上户口。
“小孩要落户嘉怡社区,就必须先让孩子的妈妈到医院做妇检并上环,再到黄岐办事处缴纳相应罚款。”居委会的态度很明确,不上环、不补交相应罚款,就不能给小孩入户。对此汪先生表示很无奈,原来在前年办计生证时,居委会就要求,在孩子出生六个月内孩子的妈妈就必须上环,否则要交相应罚款。
汪先生认为,他和妻子一直都有采取其他的避孕措施,也没有多生一胎的想法,而且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上环并未作强制要求,只提到了“首选上环”。为此,汪先生跟居委会据理力争。
“国家有没有规定我们不管,反正我们这里是这样规定的。”面对居委会的回复,汪先生无奈地摇摇头,“如今孩子已经1岁3个月了,却因为她妈妈的上环问题无奈成为了黑户。”至于孩子未来的上学等一系列问题,汪先生表示,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今年9月份我的宝宝要入托了,却因为我上环的事不得不来回折腾了好几次,现在身体也越来越差了!”家住南海区西樵山根的张女士向记者回忆起今年为小孩办理入学手续的情形时几度哽咽。今年8月份,张小姐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等资料第一次来到西樵山根村委会,却被村委会的妇女主任要求提供上环证明,否则就不能给小孩办理相关手续。
张小姐说,其实在儿子出生后,她已经不再想要孩子了,只是她在一次妇检中被查出有月经不调、炎症等妇科疾病,医生告知,她暂时不适宜上环,但一直以来她都有采取其他避孕措施。
9月中旬,张女士带着医院的病历等资料,再一次来到了村委会办公室,并以自己有权利选择哪种避孕措施为由据理力争,要求村委会主任为其小孩办理入学手续,但村委会主任的态度非常坚决:“这是村里的规定,你不上环就不能给你办!而且不单是幼儿园,入读小学一样要提供母亲的上环证明。”张女士为此前后共跑了五六次村委办公室,但得到的总是相似答复,至于张女士摆出的证明自己不适宜上环等病历资料,村委会主任却从来不予理睬。
为了孩子能够顺利入学,10月12日,张女士不得不到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上了环。现在,小孩是入了托,但张女士自己的身体却出现了各种不适应,“我现在一直被各种妇科病折腾着,每个月至少要请几次假,跑两趟医院。”张女士认为她身体出现的问题是由于上环所致。
“我老婆生完孩子满一个月后,居委会的人天天追上环,没办法只能上环,结果一个星期后,她就出现盆腔炎、宫颈炎,后来两年用了3万元看妇科病和做手术。”在佛山一网站上,对于上环一事,网友“fslhcom”发帖称,上环会对部分女性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另有网友“水晶米”称自己上环后,上个月照B超时发现宫内节育环已经移位,而医生称只能换不能除,事隔半个月,她又查出有妇科病。
佛山一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妇女一定要采取上环的避孕方式,只要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妇女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式。他说:“强制妇女上环、入户与上环挂钩等方式属于当地的一种土政策,是不合法的行为。”
21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电话采访了佛山市计生局的相关负责人,但该负责人表示,上环的问题比较敏感,他并不愿多说,“但是我们的工作都是按照省里的文件要求来开展的,并无违规”。
而早些时候,有不少市民在佛山网络发言人平台上曾留言反映强制上环一事。佛山市计生局作了如下的答复:《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条例释义》对此的解释是,就公民个人而言,应将个人需求与国家要求有机结合,自觉服从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采取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防止发生非个人意愿并且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妊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不等于“放任自流”和无条件的“自由选择”,而是需要在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方法。现在国家和省推行提高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基层在操作中,一般指导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尽可能采取上环措施,对身体不适宜的可凭医生证明指导采取其他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所以说强制规定上环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在说到孩子户口问题时,计生局表示,佛山市有文件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小孩可凭《计划生育服务证》直接办理入户手续;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小孩,其父母需要接受计生处理后办理入户手续。
“你老婆不上环你儿子就不能上户口,目前我们没有接到任何新的通知,只能按以往的做法。”12月20日,东莞市东城区的陈先生致电他所住的社区得到如此答复。
连日来,很多东莞市民向记者反映,“入户要上环”这一潜规则在东莞已实行多年,且这是针对生了一个小孩的做法,如果生了第二个孩子的话,要上户母亲还必须结扎。他们认为,相关政府部门为了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将上户和上环在一起,是一种典型的懒政行为,这一做法根本没有法理依据。
记者就此采访了东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但是该负责人先是表示不予回复,后改口称要核实记者身份后再回复,但记者随后多次拨打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但截至记者发稿时,相关负责人仍未给予回复。
“我们的第一胎是合法生育,为什么不给我上户口?”一说到“入户要上环”,陈先生非常气愤。他说,如果国家相关政策如此规定的话,他们肯定遵守,但关键是国家计生委方面已经明确表示“国家并无上户先上环的规定”,为什么东莞方面仍坚持?
昨日下午,陈先生再次致电他所在的社区,社区的回复仍是“你老婆不上环你儿子就不能上户口”,并称社区并没有接到任何新的通知。陈先生说,今年3月份,他曾就此事和东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相关负责人对话,该负责人当时告诉他,这一政策并不是该局制定的,而是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也是遵照广东省计生委的相关要求。
“这两年来我一直关注这方面的消息,最近国家计生委更明确表态,但没想到东莞还是这样要求,根本没有法理依据。”陈先生不解,儿子上不了户口,也不能参加东莞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两年来孩子的医疗费也只能自己买单,而他最担心的还是未来儿子的上学问题,“但我也不想让老婆去上环,一是对身体有伤害,二是国家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陈先生直言,东莞将上户口和上环就是政府的懒政行为,在相关部门看来,妇女上环对计生工作可以达到“一劳永逸”的目的。
和陈先生有着同样困扰的李先生,2005年通过人才入户的途径入户东莞,2010年将户口从集体户迁到目前所在的南城一社区。现在儿子已经一岁九个月了,但因为老婆没有上环,儿子至今也入不了户。“我们从没有想过再生第二个,老婆也按时参加每一季度的妇检,但我们就是不想上环”。
记者了解,在东莞,像陈先生、李先生这样宁愿不给孩子上户口也不愿去上环的夫妇并不是多数,绝大多数生育小孩的夫妇为了给孩子上户口都接受了上环。
而节育环一旦上了想要取出来也非常麻烦。小孩已经读初中的张女士就告诉记者,上环导致了自己经期时间非常长,十多年来自己曾多次想到医院取出节育环,但所有的医院都表示,除非有计生办和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否则都不能给她取,“但想要一纸证明是何其难,上环已经对我们妇女身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近日,深圳新闻网的一则帖子引人关注:深圳南山区一公司接到火车站通知,称今年订团体火车票的女性员工,已婚的要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未婚的要提供未婚证。帖子引起了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表示愤慨,认为此规定太荒唐、太坑爹。然而发帖人却再也未曾现身,帖子中涉及的当事单位深圳火车站则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该站从未发布类似规定,订购团体票的外来务工人员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
12月11日21时02分,深圳新闻网论坛上,ID为“752611223”的帖主发布了一则《买火车票要办计生证?我们今年春节还能回家吗》的帖子。帖子内容为:“今天我们公司发布公告,说接到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和火车站的通知,今年需订团体火车票的女性员工,已婚的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未婚的要未婚证,要求12月17日之前上交,逾期订不到车票后果自负。”
从发帖至今,该帖已吸引了11584名网友的关注,110名网友作了回复。深圳媒体纷纷试图联系发帖人,但发帖人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对此,记者采访了深圳火车站的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该站从未发布类似规定。2013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团体订票尚未开始,往年也从未有过类似规定。按照往年规定,务工人员只需以公司为单位,填写火车票团体购票登记表,由公司盖章,并提供员工本人的身份证,即可办理团体购票。
本站 为提高广大妇女的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和疾病防治意识,9月24日,固安县彭村乡妇联在荆垡营东村省级示范妇女之家组织开展女性生殖健康培训讲座,附近村街30余名妇女群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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